新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
在新龙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 提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建康
(2021年1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汇报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9998万元,调整为165099万元,调增95101万元。
1.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将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5127万元调整为5253万元,调增1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3258万元调整为3340万元,调增82万元,非税收入由1869万元调整为1913万元,调增4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年初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4846万元,调整为145182万元,调增8033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76万元,无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62870万元调整为110472万元,调增476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年初无预算,调整为32734万元。
3.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时,尚未办理2020年决算,无上年结转数据,根据2020年度决算,上年结转调整为1239万元,结转资金已于年初全部下达。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资金调增388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880万元。
地区间援助收入调增9520万元。其中,宜宾援助资金5100万元,浙江援助资金4420万元。
年初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万元,不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9998万元,因收入变动,支出相应调整为165099万元,调增95101万元。
年初预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46万元,根据上级转移支付变化、人员增减变化、乡村振兴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因素影响,调整为163947万元,调增95101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18024万元调整为20529万元,调增2505万元;国防支出由20万元调整为66万元,调增4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由5351万元调整为7683万元,调增2332万元;教育支出由11958万元调整为20200万元,调增82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万元调整为221万元,调增9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1187万元调整为2486万元,调增1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7473万元调整为12775万元,调增53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由7673万元调整为14943万元,调增72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由2151万元调整为4123万元,调增197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由2496万元调整为3168万元,调增67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由4914万元调整为57629万元,调增52715万元(主要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交通运输支出由620万元调整为760万元,调增1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由1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10万元;金融支出由22万元调整为43万元,调增2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314万元调整为743万元,调增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由4513万元调整为3622万元,调减8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445万元调整为4518万元,调增4073万元;其他支出年初无预算,调整为8756万元,调增875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预算由847万元调整为982万元,调增135万元。
1.1 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安排教育支出5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580万元,交通道路建设1920万元。
1.3 浙江援建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接受浙江援建资金4420万元,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600万元,县医院、中藏医院租赁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2000万元,现代化物流仓储建设800万元,青储饲料加工厂区建设700万元,其他项目320万元。
年初预算专项上解支出271万元,不调整。
年初预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81万元,不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万元,不做调整。上年结余95万元,根据决算调整为88万元,调减7万元。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52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4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25411万元,调增248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95万元,因收入变动,相应调整为25411万元,调增24816万元。其中,调增上级补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523万元,调增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4300万元,调增债务付息支出233万元,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6万元,调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556万元。
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4300万元。第一批8000万元,全部用于红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16300万元,安排用于红山景区建设4000万元,全域旅游123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审议批准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051万元,调整为945万元,调减10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由245万元调整为262万元,调增1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由760万元调整为660万元,调减100万元;利息收入由11万元调整为14万元,调增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由35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35万元;其他收入由0万元调整为9万元,调增9万元。
(二)社保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年初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支出706万元,调整为654万元,调减5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由684万元调整为628万元,调减5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由22万元调整为26万元,调增4万元。预计本年收支结余2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5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万元,收入总计25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做调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调整事项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
为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了《新龙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整合涉农资金143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92万元,省级资金1170万元,州级资金164万元,县级资金1806万元。投入基础设施654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8579万元,其他项目975万元。
(二)新增财力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47602万元,包括:共同事权转移支付25199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2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增量1078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87万元,其他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2025万元,可支配财力性收入3388万元。
附件2:2021年新龙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经济分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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