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则仁四龙在雅砻江君坝大桥下游2公里处非法取石”
2022年2月16日接公安局和自然资源局电话通知,到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就则仁四龙在君坝大桥下游非法取石案进行案件移交,经调查2月12日尤拉西镇派出所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君坝大桥下游约2公里处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石,经现场确认,确定违法事实。
2022年2月16日,新龙县水利局对则仁四龙立案调查,则仁四龙在河道范围内非法取石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阿登作出以下决定:
1.处以罚款:3000元(叁仟元)。
特此公告
新龙县水利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