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新龙县十五届人民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 “全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安排相关工作。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丁康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针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部分地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仍突出》上再次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分别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支持统计部门履行主管责任,切实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冯发贵州长作出“要严格对表落实”, 邓立军常务副州长作出“依法统计、深化自查、严防统计违法”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州纪委监委、州统计局、州调查队对专项纠治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我县专项纠治工作。
会议要求,县纪委监委与县统计局要协同配合,严格按照《甘孜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部署的时间安排、阶段任务、纠治内容等要求,认真落实“五个必查”,纵深推进各项纠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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