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省道314线拉日马方向(应龙村与拉日马交界地区)有人在山坡上违规野外用火”。10月13日,新龙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
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分管副局长吉军迅速组织警力驱车前往现场,并将情况反馈到县林草部门、如龙镇党委政府、辖区派出所。到达现场发现一牧场山脊存在烟点,为防止火星外泄,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出警民辅警当即从山下取水将烟点彻底扑灭,消除隐患。
通过现场勘查确定,这是今年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禁火令”下发以来,首列人为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查重处!在吉军副局长的指挥下,办案民警围绕牧区放牧群众展开走访调查,很快便将涉嫌违规野外用火人员阿某(男,现年64岁, 如龙镇人)锁定。经询问,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阿某如实陈述了自己在未向相关组织申请报备批准的情况下,无视森林草原防火规定,擅自在野外用火“煨桑”的事实经过。
为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森警大队结合实情就地会同林草局、如龙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组织牧区群众,以坝坝会的形式大力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森林资源保护法规,让牧区群众在现身说法、教育引导中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杜绝侥幸心理,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以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创建美好家园。
目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阿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交林业主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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