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新龙县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新龙县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甘孜州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13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3年6月25日前,全面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实时更新成果,保持成果时效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特成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技术单位选定、成果汇交工作、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督促技术单位和各成员单位工作有序推进,保质保量成果数据更新汇交。
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业务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3.县水务局:负责提供县内水库、河流、湖泊范围等相关资料和管理登记台账。
4.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县内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范围等相关资料和管理登记台账。
5.新龙林业局:负责提供县域内本部门管辖国有林场范围等相关资料和管理登记台账。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县、乡、村行政区划数据,农民集体合并和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和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中对行政区划界线有争议的进行解释。
7.县农牧农村局:负责提供县内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全面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并完成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相关工作。
8.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的宣传、核实权属状况、权利人等信息正确性,要通知村(组)负责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村集体土地的权属指界工作。并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审核提交本乡(镇)集体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的相关资料,并做好调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调解和维稳工作。
(三)工作完成时限
1.2023年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定技术单位、资料的收集。
2.2023年4月—5月底前完成90%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质检、入库及成果汇交。
3.2023年6月25日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100%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登记发证信息录入,更新及成果汇交。
4.2023年10月底完成质检、入库和确权颁证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外业调查
技术单位根据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底图等相关数据现状,对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依照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对权属界线以及权力主体发生变化的宗地开展更新工作。包括权属状况调查、界址调查、宗地草图绘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写、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的制作与签订等。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汇交入库。
(二)内业资料收集
1.对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清查,并建立台账。
2.收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历年报批数据等作为作业底图参考资料。
3.对原宗地进行补测坐标,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对转换后数据中的一些不规范信息进行规范化处理,确保数据可正确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并满足不动产登记需要。
4.涉及集体土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土地开发、整治验收等相关文件。
5.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6.历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资料和其他国有土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及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充分认识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协作,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无法按时提交成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调度,确保质量。因时间紧、任务重,县自然资源局要强化业务指导和统筹调度,各乡(镇)为主体,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加快推进此项工作,要对成果进行自检和完善,确保成果质量能够通过上级部门复核,按时完成更新汇交任务。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深入乡(镇)、村采用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公告、通告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相关内容,让群众充分认识该项工作对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与度、支持度,为有力有效推进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新龙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新龙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黄 河 县委常委
刘 旭 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左 早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扎西降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罗 敏 县财政局局长
白 晓 松 县民政局局长
多 呷 县农牧农村局局长
尼 玛 县水利局局长
拥忠泽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 进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 勇 新龙林业局副局长
刘 光 旭 县林草局副局长
大 嘎 绒 如龙镇党委书记
益 加 拉日马镇党委书记
三郎王青 盖盖镇党委书记
格绒江村 色威镇党委书记
白 松 通宵镇党委书记
泽 扎 西 尤拉西镇党委书记
正嘎拉姆 银多乡党委书记
尔 吉 下 沙堆乡党委书记
曲扎降措 绕鲁乡党委书记
龙青多杰 雄龙西乡乡长
李 冬 贵 博美乡党委书记
甲拥邓珠 麻日乡党委书记
白玛俄热 友谊乡党委书记
呷 呷 洛古乡党委书记
杨 健 和平乡党委书记
勇 勇 拖拖西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由扎西降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健康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